为持续提升患者就医体验,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等6部门《关于规范公立医疗机构预交金管理工作的通知》(国卫办财务发[2025]5号)、《国家卫生健康委财务司关于印发<规范公立医疗机构预交金管理工作指引>的通知》(国卫财务经便函[2025]34号)及《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自治区财政厅 自治区医保局 自治区中医药局 自治区疾控局关于印发<规范全区公立医疗机构预交金管理工作实施细则>的通知》(桂卫财审发[2025]4号)及医院相关规定,现将我院常见病种住院预交金收取额度及说明事项进行公示(详见附件)。
合浦县人民医院
2026年8月1日